按照“先缴费、后行车”的原则,在每月10日前缴纳当月规费或提前按年、半年或季度预缴规费。摩托车应当一次性缴纳本年应缴纳规费。领有临时行驶号牌的新车和试验车号牌的车辆,应按牌证有效期缴纳规费。目前,我市已开通“同城登记”、“同城通缴”业务,车主可就近择所办理入籍、异动登记和缴费手续。在当年元月15日和7月15日内,一次性预缴全年或半年以上(含半年)公路规费的分别按其应征费额的10%、5%予以优惠。